宁波港北仑第二集装箱有限公司文明部、室管理办法

    为加强文明部、室的建设和管理,提高文明创建水平,根据《宁波港务局文明厂、队(科、室)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文明部、室标准

    第一条各部、室贯彻执行上级方针政策、工作指令坚决、落实。党政领导讲政治、讲大局,坚持“两手抓”。领导班子团结,有威信,廉洁奉公,关心职工,公道正派。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工作,有规划、有目标、有检查、有总结,党员领导无违法违纪现象。

    第二条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并有成效。政治学习部、室坚持每月4小时,生产一线班组每月达到2小时,学习人数和教育面分别不低于80%,学习内容贴近实际,记录齐全。

    第三条重视职业道德建设。职工“四为”服务意识强,服务热情、周到、规范,做到安全、文明、优质服务。行业风气正,无以岗谋私。货损货差不超过局有关部门规定标准。

    第四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严格。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得到较好发挥,工作作风顽强,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好。民主管理意识强,积极组织本部室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等活动。

    第五条遵纪守法,劳动纪律、工作秩序良好。无经济、刑事案件;无重大责任事故;无重大治安案件;无计划外生育;无封建迷信活动;无歧视、虐待老人、儿童和女职工现象;职工一般治安案件处罚率低于局有关规定。

    第六条重视班组全面建设,有计划按要求开展业务技术培训工作,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活跃。三级以上班组达70%以上,并逐年保持和提高。

    第七条工作场地、室内外环境整洁。办公用品、设施设备摆放有序,卫生制度健全,有管理人员,积极参加各项健康教育活动,职工有良好的卫生文明习惯。

    第八条完成和超额完成当年各项工作计划指标,工作质量好,安全生产达到局、公司有关部门规定标准。

文明部、室的评比、命名

    第九条公司文明部、室由党委审批,党政联合命名。

    第十条文明部、室产生的程序是:有创建规划,自评达到文明部、室标准,向公司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小组申报,经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小组考核推荐,报党委审批,党政联合命名。

    第十一条评比时间定为上一年的11月始至当年的11月止。各部、室至年底对照《考核细则》自行打分,90分以上的可向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设在党委工作部)申报文明部、室,扣分理由需以书面写明具体事件的具体情况,对无一票否决项而连续二年不向公司申报的部室,公司将对其主管领导进行必要的考核,以加强各部、室文明创建的责任心。

    第十二条公司文明部、室每年命名一次。按本办法规定产生的文明部、室由党政联合命名表彰后,授予文明部、室匾牌,并给予一次性奖金,奖金额度另定。

    第十三条文明部、室的评选,要保证质量,坚持标准。

    第十四条文明部、室在下一年度评比考核时不能保持荣誉称号,其荣誉称号自动消失,不再悬挂文明部、室匾牌,原为文明部、室而当年未评选上的单位应及时将匾牌送还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党委工作部)。

 

宁波港北仑第二集装箱有限公司文明部、室考核细则

项目

考核内容

基本分

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

思想重视

活动扎实

1、创建活动纳入方针目标管理,有规划、布置、检查、自评、总结。

2、领导班子、部室人员团结,有凝聚力,工作配合好,党员领导无违法违纪现象。

3、坚持政治学习制度,学习人数和教育面分别不低于80%,学习内容贴近实际,有关记录齐全。

4、三级以上班组达70%以上。

5、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工作开展正常。

25

1、创建活动未纳入方针目标管理的,每少一项扣1分。

2、不团结扣5分,如有违法违纪现象,无评比资格。

3、学习人数和教育面低于标准的,扣3分,台帐资料不全的每次扣1分。

4、第4项未达标无评比资格。

5、群众有具体反映的,每次扣2分。

完成生产

工作任务

1、优质、高效地完成年度生产、工作任务。

2、服从领导指挥,各部、室之间生产(工作)协调配合。

3、岗位工作制度健全,职责明确,管理规范。

4、积极组织本部室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20

1、因主观不努力未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无评选资格。

2、不服从不配合影响生产工作的扣1-10分。

3、第3项未做到的扣1-5分。

4、第4项未做到的扣1-5分。

“四为服务”

  • 遵守劳动纪律,无违章违纪现象。

2、实行规范、文明、优质服务,“四为”服务,生产线和窗口积极开展延伸服务,特色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主动为货主排忧解难。

3、坚持文明、礼貌用语,办事认真、负责,待人热情,工作有成效,外来人员和基层职工反映满意。

4、工作中落实“十字”文明用语,接听电话或遇他人询问问题,做到有问必答,态度热情。

5、无粗暴待客、无野蛮装卸、无以岗谋私、货损货差不超过有关规定标准。

25

1、无故迟到、早退、脱岗、离岗,1人次扣1分(以公司有关部门检查为准)

2、“四为”服务、内部服务配合无制度、无措施的,扣5分。

3、在工作中态度差,有具体反映的,每次扣1分。

4、未使用文明用语,每人次扣1分,为他人服务态度差的每次扣1分。

5、有粗暴待客、野蛮装卸、以岗谋私等现象的扣5分,货损货差超过有关标准的扣5分。

生产安全

治安稳定

  • 安全教育落实,活动日制度坚持好。

2、主管生产、安全、设备设施的部室无“四无一争”安全目标中的事故,一般及轻微事故不超标。

3、职工中无赌博斗殴、卖淫、嫖娼、收看传阅淫秽物品等治安案件,不发生各类刑事案件,无贪污、受贿,无封建迷信活动,无歧视、虐待老人儿童、妇女等。

20

1、坚持“安全活动日”制度,每月部室1次,班组3次,少一次扣1分。

2、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无评选资格,发生轻微事故每次扣5分。

3、发生第3项情况,无评选资格。

卫生环境好

1、有卫生管理制度和措施,有管理人员,积极参加各项健康教育活动。

2、办公室、候工楼内外达到卫生要求,生产场地工完场清。

3、计划生育达到有关部门标准。

10

1、未做到的扣2分。

2、局级以上卫生检查中发现损坏公司名誉的,无评选资格。其余每发现不卫生的一次扣1分。

3、发生计划外生育的无评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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